【项目属地】
北京
【项目概况】
网络货运承运平台道路运输服务项目,预计一年业务量1500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经授权的分支机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提供货物运输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有外资(含港澳台)持股的,单一外资股东持股比例应小于3%,不存在外资协议控制的情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均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度(若2025年度审计报告尚未完成,可提供 2024年度审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 4、纳税:投标人近三年内有任意一年纳税信用评级为 C 级或 D 级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需提供2023年度-2025年度电子税务局官网下载的盖有所属税务机关电子章的《年度纳税信用评价信息》表; 5、资质: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网络货运承运平台经营许可,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实力。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包含网络货运相关描述;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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