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北京
【项目概况】
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其他类型的,应提交其他依法登记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应至少包括财务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一年,则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为止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事业单位无法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4、投标人具有2023年1月1日至今类似危化品运输业绩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标的页、盖章页等关键页,关键页不得遮盖涂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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