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天津
【项目概况】
进口镍铁港口代理及内陆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本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按开标当日0点汇率折算)。 2、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合作单位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及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 3、投标人具有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 4、投标人具有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履约开始时间为准,满足其一即可)大宗产品或合金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铁矿、锰矿、铬矿、铜精矿、钛矿、锌精矿、镍矿、镍铁合金、铬铁等,所列内容至少包含1项即可)的国内运输业绩。 5、投标人应承诺:所有运输车辆排放标准必须达到国六或清洁能源车(电动车、氢能车)。所有运输车辆须安装GPS和四路/六路监控、倒车语音、转向语音等装置。所有车辆的GPS和四路/六路监控做到全程监控且可回查。承运车辆第三者责任险须达到150万元。所有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投标人应承担项目的总体安全责任。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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