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辽宁·沈阳
【项目概况】
原料运输服务,2标段,项目规模5200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不存在被司法、行政机关经查实和处罚且按招标文件规定丧失投标资格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及在与招标人履约过程中出现重大违约行为被解除合同的情形,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投标人具有合法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 4、投标人具有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者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账户证明(证明材料无法加盖开户银行印鉴的,须写明开户银行查询经办人员及联系方式,以便招标人核查)。 5、投标人具有合法的税务登记或能够开具适用税率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6、特定资格要求:00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00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具有铁路运输合作资源,具备公铁联运实施条件(提供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变责任主体(提供承诺书并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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