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福建·漳州
【项目概况】
PTA水路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服务。 2、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自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承揽过一项水路运输服务项目。 3、投标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租赁期限须覆盖本项目服务期)的船舶总数不少于2艘,且上述船舶的总载重吨合计不少于10000吨。 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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