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新疆·巴音郭勒盟
【项目概况】
矿石运输服务项目,运量约3万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车辆、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提供承诺函)。 4、承运单位至少提供15辆运输车辆排放标准达到国五以上或新能源车辆,提倡、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拉运,所提供的所有车辆,均已符合交通、运管等行管要求、购买第三方责任险。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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