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山西·太原
【项目概况】
不锈钢产品水汽联运服务项目,运量约16000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注册资金不小于3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按开标当日中国银行0点现汇卖出价汇率折算)。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国内水路运输许可证或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或无船承运业务备案证明。 4、投标人应承诺:使用船舶在25年船龄以内,具有自有钢铁产成品运输重型半挂牵引车不少于10辆(即《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简称“国六”)车数量和新能源电动卡车数量的合计数量;不含可调配车辆),如遇特殊环保管控,期间需确保运力。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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