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湖南·株洲
【项目概况】
进口运输、清关代理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时间不少于三年,持有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或者无船承运人登记证(海运必备),并已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如合作报关行的需提供合作报关行资质及合作协议;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上述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有类似或正在执行的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及清关(含合作报关行)的业绩,提供报关单及对应货代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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