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北京
【项目概况】
机械设备物流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国内合格经营者,在国内注册的中资企业、外国独资或者中外合资、合作企业,须提供有效期范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若涉及工商变更,须提供第三方行政管理机构的工商变更证明,所有证明文件均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没有提供。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到期,可提供正在办理延续的证明材料,以国家行政机关的材料为准)。 3、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至今)至少有1项相关服务业绩证明(以业绩证明材料为准)。 4、投标人须具有自有车队(不少于10辆4.2米及以上货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自有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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