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河南·郑州
【项目概况】
省内二级干线邮路运输业务,采购预算约1.68亿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在省会及省分公司指定的主要城市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投标人能够提供外廓车长9.6米(含)以上的厢式货车或准牵引总质量30吨以上的牵引车头总数量不低于50台(准牵引总质量30吨以上的牵引车头总数占比不低于50%)(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承诺厢式车容积标准:厢长6.5米的车辆容积不低于35立方米,7.5米的车辆容积不低于45立方米,9.6米的车辆容积不低于55立方米,13.5米的车辆容积不低于100立方米,15米的车辆容积不低于130立方米(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7、投标人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及对应本合同的发票,累计金额以发票为准)起1个累计结算人民币500万元以上的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业绩;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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