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山西·太原
【项目概况】
成品油承运商入围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提供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材料); 3、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如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或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记录截图); 4、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化品运输营运资质须含3类),并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证明且达标等级达到三级及以上; 5、申请人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自有车辆道路运输证(含3类),车辆行驶证(与申请人名称一致),并且提供商业保险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供的自有车辆罐式货车、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罐车半挂车均要求5年内(初始登记之日起至今)车辆(提供车辆合格证或随车清单或其他证明材料);重型罐车半挂车必须具有质检单位出具的合格有效的车辆罐体检验报告,其中的充装介质与本项目介质相符(含柴油、汽油); 6、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危险化工产品类似运输业绩至少1个(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并提供至少1张对应发票,并附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查验平台查询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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