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广东·广州
【项目概况】
瑞士、波兰、意大利等国家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上门提货,出口清关,以及到国内目的港口的国际航运。预算金额150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包括中国内地及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投标人为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公司,则必须提供由其具备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投标授权书原件(须由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总公司公章),同时所有投标人均须提供其营业执照或所在地区有效的等效注册证明文件(如“公司注册证书”和“商业登记证”等体现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文件)的清晰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分公司投标,其自身及总公司证明文件须分别加盖相应公章); 2、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具备企业所在地政府部门核发的运输服务资质(提供证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国际物流相关运输配送经验,须提供对应的证明文件。 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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