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新疆·伊犁丨巴州
【项目概况】
218线至伊钢、巴州钢铁原料、伊钢至南疆钢材、南疆至伊钢原料运输,年运量约210.85万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开标日汇率计算),且注册成立时间满足3个月及以上(成立日期以营业执照为准)。 2、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营运资质(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2025年度财务报表中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以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5年度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为评审依据)。 4、投标人所投入自有车辆不低于 30 辆,且车型须为重型半挂牵引车,且自有车辆中,车龄不超过5年的车辆占比应达50%及以上(以车辆出厂日期为准,以开标日期回推计算),以机动车登记证书为评审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应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核验,投标文件内容应与原件证书信息完全一致(包括但不仅限于所有人、机动车登记编号、车辆型号、核定载质量、车架号等)。 5、投标人的企业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证书。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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