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上海
【项目概况】
国内部分区域普通货物公路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自有道路运输许可证,有效期覆盖本次集中资格预审有效期。 3、投标人自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覆盖集中资格预审有效期。投标人自有货物营运车辆不少于20辆,自有、租赁货物营运车辆合计不少于50辆,提供车辆道路运输证或车辆租赁协议。 4、投标人在江浙沪自有(或租赁)仓储设施,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投标人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协议有效期需覆盖集中资格预审有效期)。 5、投标人具备车辆运输调度系统,该系统可对承运车辆实时定位,且承诺承运车辆配备北斗定位终端,可及时准确提供定位信息,后期接入或使用易物流系统。 6、投标人须提供近2年双方已签署的国内公路运输服务合同,至少一份。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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