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广东·东莞
【项目概况】
电子产品中港运输及香港派送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必须取得营业执照(或许可)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申请人必须具备承包本项目所需具备的一切资质和资格(包含但不限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中港运输专项资质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比选申请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有犯罪记录。 3、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 500 万元人民币且实缴资本不低于 250 万元人民币(提供营业执照、2024 年以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或银行转账出资凭证,2026 年 1 月 10 日后增加实缴资本者无效)。 4、必须具有专业的团队,从事中港物流运输和香港派仓服务超过 5 年(以营业执照注册登记时间为准,截止 2026 年 1 月 5 日)。 5、有不少于 2 家 PCB 行业企业的中港物流运输服务经验和不少于 1 家电子行业企业(包含但不限于 PCBA、电子产品等)中港物流运输服务经验,且每个项目实际合作时间不低于 2 年。(提供合同和对应的发票,同一家公司不同分子公司视为 1 份有效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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