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江苏·南京
【项目概况】
快递服务,预算金额100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出之日(不含)止,供应商须具备累计合同含税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的与本项目类似业绩。 3、具备有效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且业务范围应包含国内快递,须提供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分支机构响应的,应在经营快递业务的分支机构名录中,须提供隶属法人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及分支机构名录扫描件。 4、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5、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税务机关颁发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文件原件的扫描件或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原件的扫描件或提供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书。 6、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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