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江苏·连云港
【项目概况】
球墨铸铁管、管件及配件国际海洋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承运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包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及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企业),有能力提供我司所需服务。注册于港澳台地区的,需实际控制人或股东为大陆公民。 2、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涉及美元费用时(海运费),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免税),涉及人民币费用时(港杂费等),需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注册于港澳台地区的,增值税发票代开需提供投标单位与代开单位加盖公章的说明。 3、具备球墨铸铁管散货运输业务经验,需提供近三年球墨铸铁管国际散货海运业绩证明(2023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要求(1)2023年1月1日起累计不少于5份球墨铸铁管国际散货海运业绩证明,或(2)2023年1月1日起累计球墨铸铁管国际散货海运运输货量达到5万方,上述两项业绩要求需至少满足其一。运输业绩补充说明:(1)每份运输业绩证明需包含合同和至少1份对应发票;(2)所提供的业绩合同不得遮盖甲方(即托运方)名称及公章;(3)如所提供的合同及发票所示信息未能足够证明该份业绩符合上述要求(即运输货物为球墨铸铁管/管件、年份、散货货量等要求),需提供其他辅助证明资料如提单、银行流水、报关单、装船照片等佐证,否则该份业绩可被视为无效。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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