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浙江·杭州丨嘉兴丨宁波丨上海
【项目概况】
外贸港前整柜物流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报关单位备案证明》,注册资金在 5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含 500 万),具备多年货代订舱及集装箱运输、报关的合作经验。 2、投标方须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且具备相应的运输能力和必备的信息监控及处理加工手段,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同时具备向船公司或指定货代订舱的服务能力, 并能保证按招标方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港前货代业务需求及垫付货代订舱等一系列费用; 3、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能够独立办理车辆货物保险的能力,对运输过程中出现的货物损失情况,投标单位必须有能力在 48 小时内索赔、解决;如在 48 小时内不能处理完毕的,将直接从当月的港前货代费用中按损失的货值全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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