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浙江·杭州
【项目概况】
无人物流车运输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工商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覆盖本项目招标范围要求,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拥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9%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4、报名标段需要的运输方式运力要求:①平板:适用于小客车运输的平板车不少于20辆;②轿运:可以提供满足装载要求的轿运车资源,待技术交流时候深入沟通;③承运车辆规格符合GB1589-2016规定要求;投标报名时需提供自有车辆行驶证或租赁车辆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5、具备汽配行业的运输服务经验,投标报名时须提供接收地为全国性的汽配货物或者汽车整车运输合同扫描件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例。 6、从事汽车汽配行业物流运输服务年限不少于2年。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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