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山东·日照丨滨州丨安徽·六安
【项目概况】
商品车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工商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覆盖本项目招标范围要求,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拥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9%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 3、自有运力(含租赁):拥有不少于30辆轿运车、不少于30辆平板车;承运车辆规格符合GB1589-2016规定要求。投标报名时需提供自有车辆或租赁车辆的合同、行驶证、车辆交强险、商业保险等证明材料。 4、具备汽车整车的运输服务经验,投标报名时须提供接收地为全国性的汽车整车运输合同扫描件证明材料,不少于三例。 5、从事汽车整车物流运输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优秀企业经招标方评估可放宽。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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