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上海
【项目概况】
药品常温零担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业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普通货运; 3、投标人须拥有自有厢式货车20辆(含)以上(投标人自有车辆或归属投标人分公司的自有车辆(提供车辆注册行驶证);如为分公司自有车辆,需提供投标人与分公司的关联关系证明); 4、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个相关医药配送项目业绩或在有效期内相关医药配送项目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合同期内的3个月发票证明); 5、投标人需提供在上海、广州和武汉市可以落实固定操作场地的承诺或投标人及所在集团在上海、广州和武汉市的固定操作场地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资料),以证明其具备保障本项目所必需的现场响应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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