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河北·保定
【项目概况】
轨道车辆运输服务项目,采购预算约785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应为本项目配备自有运输车辆数量≥6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或车辆购置证明等证明材料); 3、具有五个及以上城轨车辆/动车组产成品整车运输业绩(注:需提供合同首页和签字页,或用户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予以证明); 4、应为本项目配备具有每周1列车运输频率的运输资源;(须提供承诺,并提供资源配备方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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