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浙江·杭州丨衢州丨丽水丨温州丨嘉兴丨宁波丨江苏·南京丨宿迁丨安徽·合肥丨巢湖丨福建·厦门丨广东·广州丨韶关丨广西·桂林丨南宁丨湖南·长沙丨衡阳丨怀化丨江西·南昌丨吉安丨甘肃·天水丨河南·新乡丨洛阳丨南阳丨周口丨湖北·武汉丨宜昌丨黄冈丨山西·晋中丨陕西·咸阳丨河北·保定丨黑龙江·哈尔滨丨鸡西丨四川·成都丨广元丨西藏·拉萨丨新疆·阿克苏丨昌吉丨石河子丨云南·昆明丨大理丨西双版纳丨重庆丨吉林·吉林丨白山丨延边丨辽宁·沈阳丨山东·济南丨潍坊丨济宁丨天津丨青海·西宁
【项目概况】
水饮产品及促销品等全国物流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须为专业、独立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且具备两年以上公路货物运输或铁路货物运输的运营经验,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记录。承运香精产品需具有第三类危化品资质。 3、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 9%),确保发票信息与合同、运输业务一致,配合招标方税务核查。 4、报名公路运输的承运商要求拥有稳定、可控的自有或长期合作货运车辆(厢式货车、高栏车等)不少于20辆(其中自有车辆不少于5辆) 5、拥有覆盖征集范围所涉及区域的运输服务网络或成功的跨区域运营经验,需提交2025年1月1日起产生的500万元以上的运输发票作为业务证明,且发票起运地须在意向承运基地归属片区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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