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黑龙江·大庆
【项目概况】
丙酮产品运输服务项目,年运量约5万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3类)。 2、投标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自有危险货物运输槽车总数不得低于30辆(牵引车和挂车组合算1台车辆)。须按照要求格式提供车辆明细表和车辆的营运证扫描件(须在有效期内)。 3、运力保障车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自有丙酮运输汽槽车20辆及以上,须提供投标货物运力保障车辆明细表和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罐检报告(有下次检验日期的盖章页),从业人员(数量须与车辆数相匹配,一车一驾驶员一押运员)危险货物准驾证、押运证扫描件。 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个危险货物3类运输服务案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运输服务合同扫描件)。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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