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安徽·芜湖丨江苏·南京丨湖北·武汉
【项目概况】
成品有水路运输服务项目,年运量约16.4万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包括“长江中下游及其支流省际成品油船运输”。 3、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至少一项水路运输成品油业绩,须提供合同清晰扫描件及合同对应发票。 4、投标人提供单船800(含)载重吨以上至1000(含)载重吨以下的内河油船,总载重吨位不低于7000吨,每艘油船须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内河船舶安全与环保证书、船舶营运证、安全管理证书、国籍证书。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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