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山东·青岛丨广东·佛山丨江门丨江苏·扬州丨浙江·湖州
【项目概况】
出口货物集装箱拖车运输业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方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万元)。 2、注册时间不低于2年,须具有相关物流企业营运资质且无不良合作历史,有2年以上集装箱相关运输经验;近3年无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有海关AEO认证及或反恐认证相关经验。 3、投标公司名下自有集装箱车辆10辆及以上,需提供车辆信息证明材料,且车辆需购买足以覆盖所有潜在风险的保险,对运输过程中出现的货物损失情况,投标单位必须有能力在24小时内索赔、解决。 4、参加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的资质审核材料要求:营业执照(过期的营业执照不能参与投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保险、类似集装箱项目业绩证明及证明材料、投标公司名下自有及挂靠车辆证明材料、企业概况及履约能力说明。 5、参加投标的单位需要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1000元,不论中标与否,投标方购买招标文件款项恕不退回。 6、公司简介资料准备:需对企业规模、注册资金、集装箱运输经验、运输网络、公司车辆规模、企业成功案例、管理模式、内部培训、业务流程、车辆信息化管理、运作管理方案、优势线路、人员配置、运输时效及其说明等资料进行准备(电子稿以PPT格式,并打印纸质材料)。 7、如有必要,招标小组将对投标方进行实地考察及预审,相关资料必须为原件,预审合格后系统通知其购买标书,具体以招标小组通知为准。 8、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相应标的线路运输准入资格证明,资格预审时提供相关证明,无相关资质证明不能参与相应标的线路投标。 9、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按业务要求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 10、本次招标不接受两家及以上供应商联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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