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浙江·舟山
【项目概况】
燃料油产品水路运输服务项目,年运量约200-400万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有本项目合同履约能力的运输企业。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运输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船舶具备海事部门要求的各项资质(证书详见船舶证书要求)。 3、近两年(2023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与本项目同类的运输业绩。 4、投标人须承诺具备本项目相适用的具有5000吨(载重吨最低为4950吨)至20000吨,3条(含3条)以上符合资质的自有船舶且至少有1条7500吨至12500吨的自有船舶,船龄不高于20年(自建造完工之日起至现今的年限),双底双壳的船舶(提供承诺书)。 5、船舶配有良好的导热油加温设施,保证到达卸货港时的卸货温度不低于45°C。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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