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湖北·荆州
【项目概况】
煤炭物资江船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有效《水路运输许可证》或在交通运输部可查无船承运业务备案等相关运输资质。 3、船舶自有运力10万吨以上(自有运力定义为船舶所有人和船舶经营人一致且与投标人一致),需提供《船舶国籍证书》、《船舶营运证》、《内河船舶安全与环保设备记录》。 4、自2022年10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2项煤炭或矿石的水路承运业绩。 5、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