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山东·济南
【项目概况】
铝合金铸锭、铝合金型材、铝锭等各类物资及设备运输业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低于 500 万元(含 500 万元),营业年限在 3 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购标截止时间); 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具有合法有效的运营资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按时年审(按照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3、投标人应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连续发运能力,自有车辆数量不少于 10 辆(一辆牵引车+一辆挂车为一辆车),每辆车需提供自有车辆牵引车和挂车成套证件,车辆成套证件缺少不全的,所报车辆无效。所报每辆自有车辆成套证件不能重复(如发现投标人车辆重复提供或两个<或多个>投标人提供车辆相同<任一一辆牵引车或挂车>的,其投标无效)。车辆必须保证性能和技术状况良好、证件齐全且合法有效。驾驶人员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已签订劳动合同并履行三个月以上(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其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不得低于A2;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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