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山东·济南
【项目概况】
各主机厂变速箱总成订单上线前产品的暂存保管、按主机厂要求更换包装并配送至指定地点、保管装卸工位器具、配件的临时接收暂存等工作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法律和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拟标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公司成立 3 年以上(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到开标当日满 3 年为准),且经营范围满足招标人需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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