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香港
【项目概况】
提供成品的清关申报、仓储、打包、物流运输的公共保税仓配一体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如供应商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须获取总公司授权并加盖法人公章。 2、在中国大陆国家海关监管保税区内注册的能够接收、储存进口保税商品的仓库,并且已与海关系统、跨境电商平台系统打通。能够进行三单对碰(订单、支付单、物流单)清关服务,物流企业应获得国家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直购进口模式下,物流企业应为邮政企业或者已向海关办理代理报关登记手续的进 出境快件运营人。能够代收代缴跨境电商综合税费。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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