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广西·百色丨广东·广州丨惠州
【项目概况】
预焙阳极碳块、石油焦等货物运输服务项目,运量约68万吨,采购预算约6800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 2.1 Ⅰ标段和Ⅱ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2 III标段和Ⅳ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有:①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②有效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无船承运业务备案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 3.1Ⅰ标段: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的国内货物运输服务业绩累计服务数量超过15万吨或者累计服务金额超过1500万元; 3.2 Ⅱ标段: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的国内货物运输服务业绩累计服务数量超8万吨或者累计服务金额超过1000万元; 3.3 III标段投标人需同时具有以下业绩: ①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的国内货物运输服务业绩累计服务数量超过15万吨(其中石油焦运输业绩累计服务数量超过3万吨)或者累计服务金额超过1500万元(其中石油焦运输业绩累计服务金额超过500万元); ②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不少于1个水路运输业绩; 3.4 Ⅳ标段投标人需同时具有以下业绩: ①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的国内货物运输服务业绩累计服务数量超过10万吨(其中石油焦运输业绩累计服务数量超过2万吨)或者累计服务金额超过1000万元(其中石油焦运输业绩累计服务金额超过300万元); ②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不少于1个水路运输业绩; 以上业绩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①合同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 ②合同事项对应的银行收款记录或合同事项对应的发票扫描件;业绩按合同事项对应的银行收款记录或合同事项对应的发票扫描件显示的承运数量或金额累计,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要求:投标人有效营运车辆不低于3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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