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北京
【项目概况】
国药物流备用车配送服务商入围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4年12月01日起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记录。 4、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证明。 5、投标人的资信证明: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三个月内(2025年03月-投标截止时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具有公路运输经营的相关资格证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7、投标人须提供一份有效期内的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8、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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