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重庆
【项目概况】
水路运输服务项目,3万吨/年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为承运人(自有船舶或经营管理),自有船舶或者经营管理船只不得少于2艘(须提供船舶证明材料或者船舶租赁合同); 3、投标人应提供承运人(自有船舶或经营管理)具有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上述许可证中核定的经营范围包括本运输项目所涉及的内容和区域; 4、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开标日须具有类似的项目业绩3个及以上,须为向不同客户的业绩,相同客户的业绩将按一个业绩计算,提供业绩所对应的合同复印件及其至少一份发票(合同至少包含封面、首页、所运输品类和签字盖章页,以签订时间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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