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广东·深圳
【项目概况】
电子产品深港及码头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就近三年的完税证明,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备道路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可提供增值税发票; 3、具备五年以上物流营运经验; 4、能够为项目提供专门的服务团队; 5、具有履行采购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拥有自有运输车辆,在香港有不少于300平米的自有仓库,具备仓储能力; 6、近三年至少有三个或以上类似成功案例;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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