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摘要: |
【项目属地】
浙江·宁波
【项目概况】
内贸物流服务采购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4、须同时提供场地的权证(无产权的,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文件或证明)、相关保险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租赁的,还须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如出租方不是场地所有权人的,还须提供与上级出租方的承租合同,直至上级出租方为场地所有权人。如投标文件中不能提供的,须承诺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中标后未能如实提供的,取消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相关承诺书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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