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浙江·宁波丨台州丨湖州丨金华丨四川·成都丨南充丨贵州·贵阳丨山东·济南丨山西·晋中丨陕西·西安丨湖南·湘潭丨河北·张家口丨全国
【项目概况】
汽车零部件集货物流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道路运输主管部门批准的道路运输资质,拥有道路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投标人具备三年及以上汽车主机厂零部件集货运输及区域化集货服务经验;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的汽车主机厂零部件集货运输合同扫描件证明不少于3个; 5、投标人须在所投标段相应区域中具备DC仓储资源及相关运营经验,须提供仓储服务证明材料; 6、投标人须有自有封闭式车辆50台及以上,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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