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江苏·常州
【项目概况】
包装盐水路运输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投标人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为承运人(自有船舶或经营管理)或其代理人,代理人应提供承运人授权代理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以及代理人与承运人所签的船运保障合同或双方签订的承诺书; 3、投标人应提供承运人(自有船舶或经营管理)具有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上述许可证中核定的经营范围包括本运输项目所涉及的内容和区域(注: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省内运输的不能参与跨省运输的项目包号); 4、投标人须提供承运人自有船舶(经营管理)有效期内的《船舶营业运输证》; 5、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开标日须具有1个以上盐行业或食品行业水路运输业绩,提供至少含封面、首页、运输货种和签字盖章页的合同复印件及对应的发票(或发票明细列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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