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辽宁·大连|山东·日照|江苏·江阴
【项目概况】
酯类、苯类产品水路运输服务,估算总金额:6105.9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本次招标资格条件的从事水路运输企业。 2、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提供有效期内的《水路运输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包括国内沿海化学品船运输) 4、投标人海船运输的船舶应具备并提供:《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营业运输证》、《安全管理证书》、《国内航行海船安全与环保证书》或《海上船舶检验证书薄》; 5、投标人参与投标的船舶的船龄不超过15年; 6、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 标段1具有酯类(甲甲酯等)、标段2具备苯类(对二甲苯等)产品运输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及发票扫描件。 7、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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