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重庆
【项目概况】
正丁醇等醇类产品水路运输,运输量约为25万吨;二甲苯、混合二甲苯等苯类产品元服务运输量约为42万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包括长江上中下游干线及支流省际散装化学品船运输)、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颁发的《符合证明》及有效的年度审核签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证明》(经营类型:水路运输;证书类别: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达标等级:一级。该信息必须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信用信息系统可查询,状态为有效。失效或查询不到,招标人对等级证书不予认可)。 2、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以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如未提供或资不抵债,投标将被否决。 3、参与本项目的船舶的所有权人须与《营业执照》企业名称一致且船舶合计载重吨不低于1万吨,同时投标第一和第二标段船舶合计载重吨不低于2万吨。不得为经营租赁的船舶、单壳化学品船舶、非中国船级社入级船舶、以及其它未获交通部门批准营运的船舶。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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