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上海丨江苏·太仓丨浙江·宁波丨广东·广州丨东莞
【项目概况】
出口商品车滚装地面代理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有独立签订合同权利和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 2、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营业执照范围应包含货运代理等资质; 4、自有或合作报关单位应具备海关报关与检疫报检企业注册登记证书,AEO高级认证(需同时提供credit.customs.gov.cn 网站查询截图);; 5、通过IS0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同等认证; 6、投标人应具备整车滚装船出口港口地面服务的三年及以上操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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