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山东·济宁|泰安|江苏·徐州
【项目概况】
甲醇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在甲醇运输专用车辆、专业人员等方面能满足招标人甲醇运输业务需求。 2、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含危化品运输第3类。 3、投标人名下具有达到环保排放国六标准的车辆不低于20辆:其中:为招标人配备甲醇运输的专用车辆不少于10辆(禁止充装、运输其它物品且禁止存在双仓或多仓罐),每车须配备专业驾驶员及专业押运人员,并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件,投标人中标后所配备的甲醇运输专用车辆及专业人员在招标人备案管理后,无特殊情况,不允许更换。 4、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提供一份同类型运输业绩证明。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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