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河南·郑州
【项目概况】
塑料包装卷材和包装袋、托盒汽车运输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法人无不良记录,公司承运商须提供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车辆行驶证、法人证明等资质文件; 2、公司承运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注册年限不低于1年,自有车不低于5台(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并且能满足线路全部车辆需求; 3、本项目不接受失信企业投标,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承运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将拒绝参与本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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