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广东·广州
【项目概况】
盐产品配送运输服务,预算金额100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供应商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扫描件。分支机构响应的,还须提供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自行提供证明材料) 3、投标人拥有自有货车不少于4台(自有车辆是指行驶证上的车辆所有人是投标人,自有车辆需提供发票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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