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浙江·温州
【项目概况】
陆运邮件铁路运输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温州至沈阳、温州至哈尔滨、温州至长春3条客运铁路路线行李车的装载预留仓位,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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