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北京
【项目概况】
药品、医疗器械、特医食品等全国(不含北京市)运输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包括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拥有投标人名下的自有温控/冷藏车50辆(含)以上,如內分公司自有车辆,需提供投标人与分公司的关联关系证明)。 4、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照经营范围须包括冷藏保鲜。 7、投标人应具备仓储能力,投标人在发货地应至少具备2000m的仓库面积(须提供能够证明投标人可以合法使用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租赁协议及房屋产权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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