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陕西·榆林
【项目概况】
液压支架、刮板机、转载机、破碎机、采煤机等设备及其它物资的运输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投标人公司名下必须具有30吨及以上半挂牵引车总数不少于10辆(半挂牵引车必须出具行驶证扫描件)。 5、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独立承担并完成3项设备运输合同业绩,每项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且提供全额结算发票,并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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