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浙江·舟山|宁波|泰州|上海
【项目概况】
华东区域燃料油产品水路运输。全年计划运输35万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有本项目合同履约能力的运输企业。(需提供企业有效合格营业执照扫描件)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运输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船舶具备海事部门要求的各项资质(证书详见船舶证书要求)。 3、投标人投入该项目使用的4000-20000吨自有船舶2艘及以上,投入船舶为船龄不高于20年(船舶安放龙骨时间起算),双底双壳的船舶,且为投标人自有船舶:投标人为运输船营运证载明的“船舶经营人”。(需提供承诺) 4、上述船舶配有良好的导热油加温设施,保证到达卸货港时的卸货温度不低于45°C。(需提供承诺) 5、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月 31 日,至少有1项与本项目同类的运输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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