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湖南·长沙
【项目概况】
仓储服务,预计发运量30万吨,仓库配送量1万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方在湖南长沙地区具有达到消防丙类标准的自有仓储库房(提供厂房产权证明)或租赁仓储库房(提供厂房租赁合同),并提供相应仓储库房的以下证明材料之一:①消防丙类资质文件②消防备案登记表③铁路或市级以上消防证明文件)。 3、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仓储服务合同业绩1份。提供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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