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河南·开封
【项目概况】
集装箱短途运输业务,运距约35公里,运量5万吨左右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道路运输资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集装箱专用运输,能单独开具国家认可的运输专用增值税发票; 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两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附最新的财务报表(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运输组织能力,投标人具备一列(100箱)集装箱一天内运送完成能力,承运车辆全部安装GPS定位系统并正常运行,能随时查询承运时的行驶轨迹。(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投标人须提供近二年承接的类似煤炭集装箱运输服务业绩,至少一项(以合同为准,并提供相对应的结算发票);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